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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保護部舉辦公眾參與研討班
  潘岳指出,要大力推動公眾參與,創新環境治理模式,努力開創公眾有序、理性、有效參與環保事務的新局面
  2014年環境保護公眾參與研討班9月25日在杭州舉辦。環境保護部副部長潘岳指出,要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以貫徹落實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為契機,以落實《關於推進環境保護公眾參與的指導意見》為抓手,大力推動公眾參與,創新環境治理模式,努力開創公眾有序、理性、有效參與環保事務的新局面。
  潘岳說,從圓明園事件以來,國家和地方在引導環保公眾參與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包括不斷完善環保公眾參與的規範制度,積極探索環保公眾參與的途徑和方式,著力引導培育環保社會組織健康發展等,有力地配合了環保中心工作的開展。但也要看到,民眾對環境污染的擔憂,已成為最大的心病。由環境惡化引發的焦慮容易使身邊的環境問題成為情緒宣泄的出口,公民日益高漲的環境權利主張與地方政府發展上的失衡與治理上的滯後的矛盾十分突出。嚴峻的現實告訴我們,必須高度重視公眾參與工作。
  潘岳強調,為進一步推動環境保護公眾參與的健康、有序發展,各級環保部門要切實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要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正確引導和規範公眾理性、有序參與。各級環保部門在政策制定和實施過程中,要主動聽取公眾的建議,暢通政府與人民之間的溝通渠道,最大限度地尋求民意的“最大公約數”。要轉變工作思路,變灌輸型方法為互動型方法,變單純說教為多樣互動,潛移默化地增強引導參與工作的“人情味”,努力營造和諧、理性、文明參與的社會風尚。二要建章立制,為環境保護公眾參與提供製度保障。要建立健全信息公開機制。各級環保部門應主動公開環境信息,並細化公開條目,及時、準確、全面地公開環境管理信息和環境質量信息。同時積極推動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定期公佈重點企業污染物排放信息,切實滿足公眾對環保事務的知情權和監督權。要建立健全溝通交流機制。完善政府、企業、公眾三方對話機制,開闢有效的意見表達和投訴渠道,保證國家的相關政策信息能夠及時傳達並得到貫徹執行,同時要高度重視社會公眾意見的集聚和反饋工作,對公眾的訴求和意見要及時準確地做出回應。要研究制定符合各地實情的公眾參與評議機制,賦予公眾對環境治理的表達空間。三要善用媒體,提高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能力。要深入研究傳統媒體和新媒體的運用規律,善於使用現代手段加強與公眾的溝通與互動,及時解讀環境政策,傳遞環境信息,為公眾解疑釋惑。扎實做好全民環境教育工作,用環境文化理念去促進公眾自覺的環境意識與道德素養的提升,使公眾充分認識到參與環境保護是實現自我環境權益的基本途徑,從而始終保持積极參与的熱情。四要加強領導,不斷完善鼓勵引導環境保護公眾參與的工作機制。各級環保部門要把公眾參與作為環保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專門部門負責環保公眾參與及環境社會治理工作,不斷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要建立培訓常態化機制,通過集中授課、解讀交流、案例分析等方式,不斷提高負責公眾參與事務的負責人和環保社會組織負責人的政策把握能力、解疑釋惑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反饋引導能力和有效參與能力。要進一步完善考核、檢查等工作措施,加強政府各部門間的合作聯動,及時協調解決公眾參與方面的問題,並積極提供政策信息、法律法規,以及開展公益行動方面的援助和支持,確保環境保護公眾參與工作持續健康發展。
  研討會上,浙江省介紹了環境保護公眾參與的做法和經驗,中央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和有關專家、學者講解了推動公眾參與的意義和有關政策要求等,相關環保NGO組織負責人分析了公眾參與的典型案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解放軍環境保護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遼河保護區管理局分管宣教工作的負責同志以及宣教處處長,環境保護部宣教直屬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參加了會議。  (原標題:環境保護部舉辦公眾參與研討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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